2022年12月28日,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2020年6月,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投资1200万元在咸丰县清坪镇清源街142号建设“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项目用地面积8500m2,新建1栋住院综合楼(框架7层),建筑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5751.49 m2,设置床位135张。配套建设医疗废水处理站(100m3/d)、雨污管网、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2020年6月,建筑设计企业委托美丽华夏(武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18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0]14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投入试运行。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辐射。
项目总投资概算10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7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25%。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8%。
对比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建设内容有变动,但未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出现重大变动。经分析,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环评及批复内容:项目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用地8500 m2,新建住院综合楼1栋(框架5层),其建筑占地800 m2,建筑面积3300 m2,设置床位99张;配套建设1座75 m3/d医疗废水净化处理站。
(2)实际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用地8500 m2,新建住院综合楼1栋(框架7层),其建筑占地800 m2;扩充发热门诊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达到5751.49 m2,共设置床位135张;配套建设1座100 m3/d医疗废水净化处理站。
(3)变动分析:建设项目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严峻态势,增加总投资,在保证住院综合楼占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扩充发热门诊建筑面积,将原环评规划的5层建筑扩建为7层,床位数由99张扩充到135张(增大36.4%),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水解决能力由75 m3/d扩充到100 m3/d(增大33.3%)。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能够很好的满足项目卫生院满负荷运行需求,且根据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
(1)环评及批复内容: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封闭设置,臭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 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
(2)实际建设: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封闭设置,臭气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管道。
(3)变动分析:参照同类型乡镇医疗机构废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地埋式封闭结构,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均经收集后排入污水管道;同时,项目废污水处理设施地面空旷,周边种植绿化。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医疗废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能够完全满足环保要求。
(1)环评及批复内容:医疗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预消毒池+脱氯池+调节池+水解池/初沉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深度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
(2)实际建设:医疗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潜污泵+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
(3)变动分析: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发生明显的变化,实际采用的废污水处理工艺较环评工艺具有技术先进适用、工艺措施针对性强、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易开易停等优点,满足卫生院水质波动较大、水量不稳的进水要求。经分析属于优化变更。
项目废水主要为卫生院内各科室排出的诊疗、卫生废水,以及行政、医务人员和陪护家属的生活垃圾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起进入院内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 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潜污泵+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再由咸丰县清坪镇污水处理厂(毛家坎)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终排唐崖河。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是伴随着微生物等新陈代谢而产生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集镇污水管网。另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整套密闭设备,地面空旷,周边种植绿化,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住院综合楼东侧设置停车场和交通警示牌,减少汽车尾气影响。
项目的噪声主要是水泵机房、空调机、汽车等机械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针对设备特点采取了基础固振、减震隔声、交通警示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项目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按照类别存储放置,其中医疗废物委托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恩施远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垃圾填埋场单独填埋;其他一般固态废料委托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来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根据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2]第1141号)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卫生院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的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次验收范围不涉及院区辐射项目。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1、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保障医疗废水达标排放,由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咸丰县清坪镇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联系人: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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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4-83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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