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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许办(2003)33号关于对部分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和助力车产品持续施行出产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

发布时间:2024-10-22 08:30:35   来源:RAYBET雷竞技首页官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相关这类的产品检查部及产品质量检验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撤销第二批行政批阅项目和改动一批行政批阅办理方式的决议》(国发[2003]5号),实在抓好重要工业产品的产品质量,做好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理作业,经商总局锅炉局,现将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自行车等产品出产许可证办理作业所触及的有关问题进一步组织如下:

  1.中小型起重运输设备中的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双梁起重机和叉车产品转由锅炉能接受压力的容器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特定品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其他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手拉葫芦、带式输送机、起重滑车、油压千斤顶、车库用油压千斤顶、调度绞车和修建卷扬机持续施行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理。

  2.一般自行车和特别用自行车不再施行出产许可证办理,国家持续对助力车施行工业产品出产许可证办理;

  3.请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持续依法做好上述产品出产许可证的受理、公司制造条件检查、产品质量检验及上报资料的汇总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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