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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邹城市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邹安监字〔2019〕2号)

发布时间:2024-10-22 08:21:26   来源:RAYBET雷竞技首页官网

  关于印发《邹城市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和“放管服”改革以及省应急管理厅有关精神,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不再对全市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为逐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按照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市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济应急发〔20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和法规规定,全面深化企业“素质固安”工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全方面提高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严防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的规定,一般行业的安全培训范围有: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按规定初次培训时间不可以少于32学时,每年参加再培训时间不可以少于12学时。

  具备《安全培训机构门槛》(AQ/T8011-2016)规定条件的企业,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开展自主培训,也能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应当委托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委托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安全培训机构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附件1)。

  安全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留存开展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档案资料。企业组织自主培训的,要留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开展自主培训的意见,并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留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的档案资料,证明已按照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开展了培训。

  自2019年2月1日起,不再对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发证。之前已完成缴费报名的,要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培训、考试(补考)、发证等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来看,一般行业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比仍然较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常识缺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一般行业企业仍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对象。各镇街安监办,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相关的单位要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做好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二)企业要自觉参加安全培训。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自觉参加安全培训,依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完成初培或再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开展自主培训后,方可开展自主培训,务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档案留存。在安全检查时,企业应自觉提供安全培训证明相关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开展自主培训的,不认可其培训有效性,并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安全培训机构要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山东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等规定实施培训,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开展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2人以上专人负责安全培训合格证明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安全培训机构在组织并且开展培训3天前,将培训的规模、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员等情况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月填写《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发放表》(附件2),于次月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分别报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四)逐步加强监督管理。各镇街安监办,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根据本通知内容,结合本地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本辖区一般行业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大对企业检查力度,将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情况作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打非治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环节,对未按要求开展培训的企业提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镇街安监办,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认真研究一般行业企业安全培训政策精神,会同培训机构共同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工作,不得推诿。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或者好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沟通反馈。

  (五)加大考核力度。今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把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推行,同时安全培训情况将纳入对镇(街)年度考核内容。请各镇(街)务必格外的重视,扎实开展有关工作。

  备注:1.培训类型填写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培训属性填写初培或再培训。

  邹城市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邹安监字〔2019〕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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