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4日清晨4时许,涟水县公安局淮浦路派出所接周某、陆某某报警称,在涟水县涟城大街某酒店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经公安机关全面详尽查询,发现该酒店内并无报警人所称的违法犯罪活动。
经进一步查询,警方 发现报警人系因未带着身份证、酒店不让其入住以及对住宿价格存在争议等问题,出于报复泄愤,周某、陆某某二人成心谎称该酒店存在违法犯罪的警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周某、陆某某二人的行为归于谎称案情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陆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分。
联系人:王生
手机:13528138066
电话:0744-8320176
邮箱:1041075843@qq.com
地址: RAYBET雷竞技在线投注最新官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