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监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重点办、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有关企业:
现将《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要求,经研究,省安委会决定自2013年5月至12月,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学技术支撑、夯实基本的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方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削减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逐步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全面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明显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建筑市场秩序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使用程序,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坍塌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3年建筑施工坍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一下子就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省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组长由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安监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重点办、省能源局、南昌铁路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以上单位对口部门(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别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各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牵头部门,组织辖区有关部门全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省质监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等特定种类设备整治的有关协调和督查工作,加强对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前检验测试工作的督促落实和检查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关键,突出预防,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重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施工车辆、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各环节存在的下列安全风险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
(一)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其安装、拆卸(顶升)作业未制定专项方案及审批,作业过程未严格按方案和有关技术规程实施,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
(五)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制定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及审批,未按实施工程的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及拆除,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六)高大模板施工未按规定制定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及审批,未按实施工程的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不符合规程和方案要求的;
(七)深基坑施工未按规定制定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并进行审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八)作业规程或实施工程的方案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九)施工公司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建筑实施工程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施工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建筑设计企业要落实对参建各方企业相关资质资格及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监督检查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监管方式和途径,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公司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进行实施工程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特别要加强发证后的安全执法监管,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式脚手架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备案及使用登记、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操作人员资质证书和搭设高大模板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要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手段,从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土地使用、规划审核、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设计审查和现场监管等所有的环节强化落实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建设工程各方切实落实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要认真履行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租赁、安装企业准入制度和安装使用审查审批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定责”制度。加大对施工材料制售环节的管控力度,杜绝未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残次、报废起重机械和严重弯曲变形、锈蚀等劣质钢管、扣件流入市场和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建筑设计企业与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筑设计企业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加强对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施工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台账,形成闭环管理。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作业等过程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厉查处“三违”行为。要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细化现场监管措施,合理组织施工。严格落实施工公司或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责任,严格企业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切实做到不安全不施工。特别要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专家论证、检查验收工作,监理单位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工序要落实旁站式监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情况异常时应迅速撤离作业人员并停工,待查明情况并补强加固后才可批准复工。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管控,严格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的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施工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车辆管理,防范施工车辆伤害事故。
(四)强化科学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带领企业和有关方面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安全、实用的技术装备,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抓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加大相关试点工作力度,并拓展到其他起重机械领域,特别是架桥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的安全监控方面,强化源头控制,提升公司事故预防预警和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五)加强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别要严格对施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把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的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内容,全方面推进施工公司和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达标工程建设,全方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下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特点,研究制定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11月上旬,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监督检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严肃处理。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做多元化的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一)格外的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快速启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大力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于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月5日将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委办。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体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夏季、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注重制定完善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环节和脚手架工程安全标准规程、规章制度,使相关制度标准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对制度标准的执行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媒体深入施工工地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组织并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宣传活动。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施工舆论环境。
(五)监督考核,确保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考核方案,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整治效果非常明显的地区,要表彰奖励;对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省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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